中药配方颗粒是用传统中药饮片作为原料,经现代制药技术精制而成的纯中药产品。虽然中药配方颗粒存在诸多优点,但由于其价格高、易滥用,一直未能纳入医保药品范围。不过,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传统中医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药品范围的呼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省市也开始尝试将其纳入医保。
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通知称,将经省药监局备案同意、与国家规定的医保基金准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对应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批准的研究试点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试行期2年。至于具体名单,将由省医保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等部门的批复分批次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中药配方颗粒作为中药饮片的补充,其处方遵循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定,试行期间试点企业纳入医保支付的范围放宽到1级(含1级)以上医疗机构。另外,同一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量不得超出中药饮片的30%。
对此,业内认为,自湖北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后,医药大省山东也将这一政策落地,将为中药配方颗粒市场的打开带来更多想象空间。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作为产业中药重要组成的中药配方颗粒,实际上正被越来越多省市纳入医保。
如今年上半年,湖北省4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将省内试点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通知》,自7月1日起,准予已经认定的省内试点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内医保,在全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试行期限两年。
在去年5月,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食药监局也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云南省将开展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
而在更早的2009年,北京就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报销范围。
虽然目前,各地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的政策不一。如北京、浙江、云南等省市直接明确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还有一些地区,例如深圳市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中药饮片管理,按规定实现医保记账。另外,也有部分省份,例如河北、湖北、山东是将本省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
但在业界看来,这些医保政策将对中药配方颗粒的市场产生巨大影响。未来,在医保不断加持下,中药配方颗粒市场将真正实现销售放量,而大批中药企业也或将迎来利好。
文章来源:制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