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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给出“意见”,进一步保障短缺药供应稳定

有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在3200多种常用药品中,大概有200多种价格涨幅较大,集中在部分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药品供应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一直为社会高度关切。
 
我国给出“意见”,进一步保障短缺药供应稳定(图片来源:制药网)
 
  近日,我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从药品采购、使用、储备以及价格监管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力促短缺药品保供稳价。该《意见》的出台或有望有效地遏制上述现象。
 
  《意见》提出,做好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要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以严的标准依法查处原料药和制剂领域垄断。
 
  解决配送“痛点”
 
  据了解,为了解决配送“痛点”问题,此次《意见》还特地强调了快递也可以送短缺药了。该意见表示,短缺药品配送不得限制配送企业,不受“两票制”限制(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商务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参与)。不具备配送经济性的地区,在没有药品配送企业参与竞争的情况下,鼓励探索由邮政企业开展配送工作(国家邮政局负责,国家医保局参与)。
 
  有业界观点认为,配送率低、配送难一直是短缺药一大难题,措施不灵活就会导致部分地区长期缺药,而此次国家探索由邮政企业开展配送工作,意味着打开了口子,未来普通物流企业也可以参与并开拓短缺药配送业务。
 
  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近年来,我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不断加强,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药品供应和价格监测不够及时灵敏,药品采购、使用、储备以及价格监管等政策有待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更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意见》提出以下相应政策举措。
 
  在保供方面,一是加强协同监测。二是做好短缺药品清单管理。三是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四是落实直接挂网和自主备案采购政策。五是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在稳价方面,一是加强药品价格异常情况监测预警。二是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完善药品价格成本调查工作机制,建立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意见》强调,要做好定期报告,强化监督问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确保相关措施取得实效。加强宣传引导,定期通报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搭建国家短缺药信息采集平台
 
  目前我国虽已经建立了覆盖公立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但原料制剂的生产、采购、使用等环节的信息还没有实行联通共享。针对类似情况,这次《意见》都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在提高监测应对的灵敏度和及时性方面,《意见》提出:要搭建国家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平台,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等各相关部门建立协同监测机制,实现原料药和制剂在注册、生产、采购、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联通共享,细化可操作的监测和预警标准,实时动态监测预警并定期形成监测报告,加强协同应对。同时,做好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
 
  在短缺药采购方面,落实直接挂网采购政策,对于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主报价、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自主采购。
 
  同时,严格药品采购履约管理。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定期监测药品配送率、采购数量、货款结算等情况,严格药品购销合同管理,对企业未按约定配送、供应等行为,及时按合同规定进行惩戒。短缺药品配送不得限制配送企业,不受“两票制”限制。

文章来源:制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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